一、名額: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2名。
二、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三、資格條件:
(一) 學歷
已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幼兒教育或保育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若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而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出具學校口試通過證明及指導教授函。
(二) 學術專長
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學前特教或特教相關,可教授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及教保專業課程、特教次專長課程為佳。
(三) 研究表現【以下擇一適用】
1.
2015年起迄今至少需有2篇已刊登或已接受具全文外審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若已被接受需檢附證明)
2.
2015年起曾擔任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主持人乙次。
(四) 經歷
具幼兒園教學輔導經驗、學前特教或特教實務經驗、幼兒園師資培育或具幼兒園臨床教學實務經驗之專任(案)教師、及具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全英文授課等優先考慮。
(五) 其他可強化說明個人研究表現、教學成果、產業連結、國際化經驗及跨領域專長之佐證資料。
四、受理日期:
(一) 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以雙掛號寄達本校,封面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學系專任教師」。
(二) 送件地址:700301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收。
(三) 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電子檔請E-Mail至:rurupan@mail.nutn.edu.tw。
五、繳交文件:
(一) 學士以上(含)各學位之畢業證書影本各一份(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畢業證書)。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 碩博士歷年成績單。
(四) 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如附表一)及應徵教師學術資料摘要表(如附表二)、應徵專(兼)任教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 博士學位論文或升等論文。
(七) 代表著作至多10篇,需附上全文。
(八) 可(曾)任教課程之教學大綱。
(九)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六、備註:
(一) 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回郵地址及相應郵資。
(二) 新聘教師應有兼行政工作二年之義務。
(三) 新聘教師需協助本系各項課程之授課及輔導業務,每一學期有開設一門全英語或 EMI 課程之義務。
(四) 聯絡方式:潘貞如,06-2133111轉681 Email:rurupan@mail.nu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