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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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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113學年度幼教系教具能力檢定作業要點

2025-03-24
【系所公告】113學年度幼教系教具能力檢定作業要點

1.繳交時間和地點: 114516()13:30-17:30,誠正大樓B403

2.報名方式: 請下載和填寫報名表(附件一),並於114411()17:30交到系辦。

3.檢定方式: 就所訂的學習區項目,選擇製作,自行在期限內完成並繳交。   

4.檢定內容: 就以下學習區的學習類型,擇一製作教具,語文區(說、演、畫/) 、數學區(數與運算、形狀、空間、邏輯關係、測量、資料圖形)、或科學區(光與影、顏色、水、聲音、空氣/風、機械/動力、磁力/電力)等,需考慮適齡適性,以及個體差異原則(如適用大、中、小班幼兒不同年齡層,或考慮同年齡的易、中、難等層次之設計),並考量學習區以遊戲為本和自主學習的原則,詳細資訊請參考教育部頒定「幼兒園課程與教學品質評估表2021版」或2022精修版。

5.繳交方式: 填寫作品說明書(附件二),連同教具作品一併繳交,作品放置誠正大樓B403模擬教室。

6.評分方式: 教具能力檢定辦法及評分原則請上系網查詢。評分標準包含教育性、創意性、實用性、經濟性、美觀性。且評分80分為通過標準,評分由三位評審委員各自審核評分,再加總計算其平均分數。

7.教具不得抄襲,如有參考他人想法或作法,請附上參考圖和參考資料來源;更不可用既有的教具繳交,因不符合能力檢定的原則,且此舉列為自我抄襲!

8.以上公告事項如有疑問,請洽系辦,若有需要,再訂時間,統一回覆教具能力檢定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