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南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英文版TW
:::

幼兒教育學系 113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錄取名單

2024-06-12
壹、公費生培育資訊及正取名單

一、培育專長及相關規定

分發年度及地區:117學年度分發至偏遠地區臺南市學校瑞峰國小附設幼兒園
錄取名額:正取生1名,備取生數名
教學主專長:幼兒園教師
次專長:幼兒園師資類科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
 

​二、正取生(1名):陳○儀(S11170012)

 

貳、公費生簽約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一、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將另行通知錄取學生辦理簽約事宜。

二、注意事項:(摘述自甄選簡章內容)

公費生淘汰及遞補機制依「國立臺南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培育條件及缺額遞補實施要點」規定,每學期進行審查。
自113學年度起開始受領公費,至少應領滿2年(4學期),受領公費期間不得重複支領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
經甄選成為公費生者,其權利與義務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及「國立臺南大學師資培育公費學生應完成之培育條件」等相關法規辦理。
經甄選成為公費生者,需於115學年度(含)以前:(1)修畢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2)修畢幼兒園師資類科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課程。(3)畢業前通過『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R)』B1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
需於分發前(117年7月31日前)完成以下條件:(1)取得目前就讀學位之畢業證書。(2)通過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完成半年幼兒園教育實習、取得幼兒園教師證書並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
並應於修業期間返回臺南市南化區瑞峰國小附設幼兒園參與服務學習及教學實習。
需接受臺南市政府117學年度之教職分發至偏遠地區臺南市學校瑞峰國小附設幼兒園服務至少6年。

​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甄選簡章、行政契約書及相關法規辦理。